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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是1993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核准注册成立的国内第一批专业期货公司

交易日历
2月11日交易日历
2021-02-11

尊敬的客户:

       2021年春节假期临近,休市期间,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各交易所对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作了相应调整(详见公司和各交易所网站)。为防范节日期间剧烈波动的风险,经研究决定,公司将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作相应调整。

       一、自2021年2月8日结算起将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1、大连商品交易所的黄大豆2号、玉米淀粉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5%;粳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2%;豆粕、豆油、鸡蛋、聚氯乙烯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6%;玉米、棕榈油、乙二醇、液化石油气、聚乙烯、聚丙烯、焦炭、焦煤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7%;黄大豆1号、苯乙烯、铁矿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8%;生猪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21%。

       2、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红枣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4%;白糖、玻璃、尿素、纯碱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5%;菜油、菜粕、棉花、棉纱、苹果、花生、动力煤、硅铁、锰硅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6%;PTA、甲醇、短纤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7%。

       3、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铝、锌、铅、锡、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不锈钢、纸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6%;黄金、铜、镍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7%;天然橡胶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8%;石油沥青、燃料油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20%;白银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21%。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低硫燃料油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20%;20号胶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8%;国际铜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7%。

       二、2021年2月18日恢复交易后,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1、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聚乙烯、聚丙烯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其余品种交易保证金恢复原有水平。

       2、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恢复原有水平。

       3、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纸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其余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恢复原有水平。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恢复原有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注意资金管理,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春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表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更加规范我司资管计划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 公司现决定变更资管产品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公示的方式,只对已有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公示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客户请点击下方“客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 点击 “产品信息”、“产品净值”,查询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 我司会按照资管合同约定,定期将资管产品的最新净值和相关公示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发送到对应的委托人预留手机中。 如无法收取信息,可拨打资管部热线(0571-85175202)更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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