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700-2828
服务中心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是1993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核准注册成立的国内第一批专业期货公司

交易日历
9月17日交易日历
2021-09-17

ur201.203.205合约交易保证金率为11%,公司保证金率为16%;

ss2110.2111.2112.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率为12%,公司保证金率为17%。



尊敬的客户:

       2021年中秋节假期临近,休市期间,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各交易所对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作了相应调整(详见公司和各交易所网站)。为防范节日期间剧烈波动的风险,经研究决定,公司将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作相应调整。

       一、自2021年9月16日结算起将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1、大连商品交易所的铁矿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8%;豆油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4%;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5%。

       2、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纯碱、硅铁、锰硅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7%;PTA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4%;短纤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3%。

       3、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不锈钢、纸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6%;铝、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7%。

       二、2021年9月22日恢复交易后,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1、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恢复原有水平。

       2、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恢复原有水平。

       3、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111、2112和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7%;硅铁和锰硅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4%;其中硅铁和锰硅期货2111、2112和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7%;其余各品种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恢复原有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注意资金管理,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中秋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表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更加规范我司资管计划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 公司现决定变更资管产品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公示的方式,只对已有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公示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客户请点击下方“客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 点击 “产品信息”、“产品净值”,查询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 我司会按照资管合同约定,定期将资管产品的最新净值和相关公示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发送到对应的委托人预留手机中。 如无法收取信息,可拨打资管部热线(0571-85175202)更新相关信息。

特此告知

登录
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