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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告
大商所关于对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2020-11-24

大商所发〔2020〕52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我所将自2020年12月23日交易时(即12月22日晚夜盘)起对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收取申报费。

  一、适用对象

  当日在棕榈油期货合约上成交手数超过600手、达到收费标准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

  做市商做市交易免收申报费。

  二、收费标准

  申报费按日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申报费=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棕榈油期货合约上的下单手数×当日收费标准

  其中,信息量=下单笔数+撤单笔数

             委托成交比(OTR)=下单手数/成交手数-1

  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对其下单笔数、撤单笔数、下单手数、撤单手数和成交手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三、收取方式

  当日结算时,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

  四、其他事项

  为实施上述业务,会员应当于2020年12月23日前完成柜台系统升级,系统升级详情请与相关系统供应商联系确认。

  特此通知。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更加规范我司资管计划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 公司现决定变更资管产品净值及资管计划相关信息公示的方式,只对已有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公示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客户请点击下方“客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 点击 “产品信息”、“产品净值”,查询产品净值和相关公示信息。 我司会按照资管合同约定,定期将资管产品的最新净值和相关公示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发送到对应的委托人预留手机中。 如无法收取信息,可拨打资管部热线(0571-85175202)更新相关信息。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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