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室)、各客户:
2016年中秋节假期临近,休市期间,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各交易所对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作了相应调整(详见公司和各交易所网站),公司自2016年9月13日结算起,对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铝、铅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1%;锌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2%;锡、黄金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3%;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的豆油、棕榈油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2%;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2%。
2016年9月19日恢复交易后,大连商品交易所自豆油和棕榈油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上述两个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郑州商品交易所各期货合约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恢复至原有水平。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注意资金管理,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