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18年元旦假期临近,根据各交易所通知,经研究决定,对元旦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通知如下:
一、元旦前,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二、2018年1月2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调整为12%;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2%调整为11%;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调整为12%。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注意资金管理,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