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户开户及交易者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交易者: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2024〕140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24〕36号的相关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老年交易者的开户服务工作,我司自2024年5月10日起将进一步加强客户开户及交易者账户管理工作:
一、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交易者申请开户的,办理要求如下:
1.本人现场办理
2.携带身份证原件
3.本人银行卡原件。(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光大、浦发、招商、中信、兴业、平安、民生)。
4.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现场面谈并见证开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者教育、风险揭示以及适当性管理工作,确认老年交易者具备真实的交易意愿与交易能力,签署面谈记录,留存相关电子影像)。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交易者,现场面谈影像资料将上传至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统一审核,如监控中心驳回相关交易者的开户申请,公司将及时通知交易者。
二、我司将持续做好老年交易者账户的识别和管理工作。
1.在我司开户的现有年满70周岁且账户处于活跃状态的老年交易者,请在2024年8月30日前,经预约后前往我司现场办理上述相关手续,现场面谈将由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如不能按期办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账户的实际情况作出妥善处置。
2.公司将持续开展对每年新增年满70周岁且账户处于活跃状态的老年交易者进行现场面谈手续,现场面谈将由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客户现场签署面谈记录、电子影像资料将更新上传至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公司将根据相关账户的实际情况作出妥善处置。
3.对老年交易者办理休眠账户激活,要求同新开户申请,需本人现场办理。客户现场签署面谈记录、电子影像资料将更新上传至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