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5〕266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4月14日结算时起,对PTA、对二甲苯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1. PTA期货2505-25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为7%。
2. 对二甲苯期货2506-25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对二甲苯期货2505-2509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