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室)、各分支机构、子公司: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5〕538号文件通知,自2025年7月22日交易时起,对丙烯期货交易收取申报费,自2025年7月22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丙烯期权交易收取申报费,具体如下:
品种 | 信息量 | OTR≤2 | OTR>2 |
丙烯期货 丙烯期权 | 信息量≤4000笔 | 0元/笔 | 0元/笔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 | 0元/笔 | 1元/笔 | |
信息量>8000笔 | 2.5元/笔 | 5元/笔 |
其中,期货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货合约上的报单成交比(Order to Trade Ratio,OTR)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期权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权合约月份上的报单成交比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
公司经研究,丙烯期货和期权交易时按照信息量标准进行阶梯冻结,冻结标准为每一信息量OTR>2的申报费,结算时根据交易所收费标准对客户收取申报费。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