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19年清明节假期临近,根据各交易所通知,休市期间,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各位客户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公司经研究决定,2019年4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将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锌、铅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2%,螺纹钢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3%,石油沥青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
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的纤维板、胶合板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5%;
四、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强麦、菜籽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注意资金管理,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