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由于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行情剧烈波动,风险较大,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2日结算起,将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燃料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天然橡胶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20号胶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三、大连商品交易所的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苯乙烯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铁矿石、焦炭和焦煤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豆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
四、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甲醇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PTA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苹果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