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发[2020]7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6日结算起,将部分品种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铜、铝、锌、铅、纸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黄金、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不锈钢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白银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客户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