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近期行情波动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11日结算起,将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铁矿石、焦炭、焦煤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下调至14%;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白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下调至10%;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不锈钢、纸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下调至14%,白银、镍、铜、锌、锡品种
交易保证金标准下调至1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客户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