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20年国庆节假期临近,休市期间,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为防范节日期间剧烈波动的风险,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发[2020]1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公司将对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作相应调整。
一、自2020年9月29日结算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5年期国债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2年期国债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沪深300股指期权的保证金调整系数调整为17%。
二、2020年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相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起,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中证500股指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16%不变;5年期、2年期国债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沪深300股指期权的保证金调整系数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注意资金管理,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