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研专区
投研专区
投研专区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是1993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成立的国内第一批专业期货公司2
公司介绍
公司介绍
公司介绍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是1993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成立的国内第一批专业期货公司,也是国内首批获得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及金融期货代理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
400-700-2828
关于2021年元旦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尊敬的客户:

2021年元旦假期临近,休市期间,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各交易所对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作了相应调整(详见公司和各交易所网站)。为防范节日期间剧烈波动的风险,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0]640号文件、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0]479号文件、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发[2020]456号文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能发[2020]215号文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发[2020]37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公司将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作相应调整。

一、自2020年12月30日结算起将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1、大连商品交易所的黄大豆1号、铁矿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7%(铁矿石2105合约维持20%标准不变);棕榈油、焦炭、焦煤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6%;鸡蛋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5%;玉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4%。

2、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4%。

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5%;中证500股指期货的交易保证金上调至17%;沪深300股指期权的保证金调整系数调整为16%。

二、2021年1月4日恢复交易后,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1、大连商品交易所节后恢复交易后,铁矿石、焦炭、焦煤、黄大豆1号、棕榈油、玉米和鸡蛋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假期期间的标准不变。

2、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品种的交易保证金调整至1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注意资金管理,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留言
留言
问答
问答
微信
微信
微信
热线
热线
400-700-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