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1]77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结算起,将苹果期货2111、2112、2201、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甲醇期货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棉纱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