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1]828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27日结算起,将棉花期货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棉纱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