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1]996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对棉花和红枣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起,将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自2021年12月13日结算起,将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二、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起,将红枣期货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