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2]113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9日结算起,将棕榈油期货2204、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豆粕期货2205合约、豆油期货2205合约和玉米淀粉期货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黄大豆2号期货2204、2205合约和玉米期货2207、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客户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