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3]683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对纯碱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3年9月12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二、自2023年9月15日结算时起,纯碱期货2310、2311及23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客户控制好自己的持仓,注意防范市场风险,谨慎交易。
特此通知。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