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落实证监会《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及各期货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障程序化交易规范、有序开展,我司现就程序化交易相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配合执行:
一、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
自2025年10月9日起,所有拟开展程序化交易的客户,均须履行程序化交易报告义务,并确保所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未收到交易所确认前,请勿开展程序化交易。
二、存量客户补报及协议签署安排
所有存量程序化交易客户,请务必于2026年4月8日前完成《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的签署及信息报备工作。自2026年4月9日起,未按时完成协议签署及信息报备的客户,将不得从事程序化交易。
请您高度重视上述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报备与协议签署,以免影响后续交易。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